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

華小英文教師淪為文書?

2008-04-21( 星洲日报言路作者華英‧ )

本人為一名受訓華小教師,原本受訓教華文科,但是因為學校需要以及本身對英文的熱愛,因此畢業至今接近退休年齡都在教英文。近幾年來,因為華校英文老師不足,本人便以教英文為主。

近日從報章獲悉教育部長希山慕丁建議小學教英文文學,本人不禁想問教育部長︰小學英文文學教學不是在4年前就開始實行了嗎?到底教育部長是不知道此事,還是他所謂的英文文學與現今實行中的文學有所不同?

4年前,柔佛州各語文源流小學都陸續派老師去培訓教導英文文學(聽說是全國性的),英文文學採用哪一本故事書都由教育局規定,不同的州可能拿到不同的故事書。總之,每個年級採用3本,有的書未必適合學生的程度。一開始,教育局供給免費故事書。數目多寡由教育局分配。因為書不夠用,學生輪流使用。到了第3年,教育局只象徵式給幾本書,所以學校自行購買。

培訓回來後,英文老師得根據教育局規定,每兩週進行1次英文文學教學。現今華文小學第1階段(一至三年級)每週有1小時英文課,第2階段則是每週2小時。本人因為執教四、五和六年級。如果按照規定進行英文文學,那每兩週只剩下3小時教英文課本。不管老師教得多快,也是教不完。

除了英文文學要給印刷的作業(放進個別的文件夾),英文老師也需定時給學生考口試與閱讀,也得按教育局規定填寫個別學生報告,每個報告放進學生的個別文件夾內,再做各班分析表。之後,還得填寫一本由教育局印刷,每個學生都得以2令吉購買的口試成績冊(總成績冊已有口試一欄,口試成績冊是多餘的)。

每週2小時的英文課能做這麼多事情嗎?為了應付官員到校檢查時,免受刁難,老師們只好犧牲學生的體育或美術節來進行一些毫無意義,只給官員交差的活動,以便能做paper work。

除了口試成績冊要填寫外,如果英文老師也兼教體育,他也得填寫一本體能測驗報告冊,這也是由教育局印刷,每本2令吉,學生必買,卻是學生與家長都看不懂的報告冊。這些體能測驗不知由哪位“教育專家”設計,體育老師發現90%的學生都無法達到規定的標準,就算是學校的運動健將也只得D和E。

現今,老師做文書的時間比教學時間更長。以本人為例,我執教5班英文兼體育,因此需要填寫5×45本(我以每班45人來計算)的口試成績冊以及5×45本的體能測驗報告冊,再加上填寫分析表。想想看,我用了多少時間進行這種毫無意義、對教學沒有幫助,卻給某些人增加收入的文書工作。

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說︰“很多老師以生病為由,申請提早退休,其實真正的原因是他們對工作厭倦。”這句話說對了,可是魏家祥是否知道老師們厭倦的真正原因?我們不知道我們是在教書還是在做文書。

我們希望魏家祥微服出巡,向老師瞭解實情。如果他只是會見官員,會見校長或一些代表,聽他們的報告,他是永遠不會聽到老師的真話的。

如果教育局有心提高學生的英文水準,本人覺得除了增加英文授課時間外,還得檢討小學的英文課本。學校採用語文出版局的課本,老師和諳英語的家長皆投訴課文編寫欠完善。課文太多,就算不教文學及考口試也教不完。課文內容枯燥,東拉西扯,過份遷就主題而且重點有形無式,句型練習少也沒有系統。種種問題令學生提不起興趣朗讀課文,又如何提高英文水準?身為英文老師卻整天做文書工作,教學變得越來越沒有成就感,沒有樂趣,厭倦了只好提早退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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